福建警察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
福建警察学院(国家代码:11495)
二、办学性质
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三、办学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四、学院概况
福建警察学院是福建省唯一一所担负着培养公安高等应用型警务人才、法学人才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的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7年5月15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本科层次的福建警察学院。经过63年的建设和积淀,特别是近几年注重内涵建设,坚持特色发展,学院现已成为在国内同类院校中特色鲜明、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先后被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确定为“中国东南部打击苯丙胺类毒品制贩活动(G75)项目培训中心”,与联合国合作开展对我国和东南亚国家禁毒执法人员的培训;被公安部确定为“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承担对全国警务实战指挥员和教官的培训任务;被福建省公安厅确定为福建省公安民警心理训练基地和福建省国内安全保卫训练基地;被福建省司法厅确定为福建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等。
学院师资力量较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11人(正高职称21人、副高职称101人),已建成一支结构较为合理,能适应公安高等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学院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公安部优秀教官”和“福建省优秀教师”、“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福建省青年优秀法学人才”35人。学院校园环境优雅,基础设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实验设施完善,建筑别具风格,被省人大、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花园式学校”称号。学院拥有标准田径运动场、战术训练场、汽车驾驶训练场、心理行为训练场、警体馆、射击馆、游泳池等场馆;拥有独立的图书馆,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62.7万册,凸显“港台、福建、公安”特色,并与国家数字图书馆联网;拥有8个基础实验室和数字化侦查、物证分析、DNA检测、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审讯(测谎)、指纹自动检索、言语声学、网络犯罪监察与防控、警察自动化指挥等27个专业实验室;建立了覆盖全省9个设区市的27个专业实习基地。
学院设有侦查系、治安系、刑事科学技术系、法律系、公安管理系、警察战术系、计算机与信息安全管理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警察体育教学训练部、实验中心等11个教学机构;开设有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等5个公安类本科专业,法学、行政管理2个普通类本科专业以及公共事务管理、文秘、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4个专科专业。
学院近年来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在各个项目建设上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走在了全国公安院校的前列。学院2个教改项目分别获得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六届高等教育福建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被评为国家级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治安学、侦查学专业被评为省级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迄今已建成4门国家精品课程、22门省(部)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人才模式培养创新实验区;治安学教学团队和侦查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警察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和网络安全与电子证据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被福建省政府评为第十届和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学校。还先后多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多次被教育部、省教育厅评为“体育先进单位”。学院散打队多年来在国际、国内各级比赛中获得100多枚金牌,并多次代表公安部前卫体协在国际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目前学院全日制在校生3900余人,各类成人学历生660余人,每年培训在职民警3000多人(次)。开办学历教育以来,学院共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培养全日制毕业生逾万人,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大部分毕业生现已成为基层公安机关的骨干力量,有相当部分已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五、招生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招生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六、招生人数
2012年共计划招生550名。其中公安类本科专业300名;普通类本科专业150名;普通类专科专业100名。(具体安排见附表,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七、考试科目
报考本、专科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普通类招生考试,考试科目由省考试院按照有关规定及我院具体要求在《招生专业目录》或《填报志愿指南》上刊登,并由省考试院向考生公布。
八、录取规定
(一)录取批次:
1.公安类本科提前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含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二个专业方向)、经济犯罪侦查。
2.普通类本科二批:法学、行政管理。
3.普通类高职 (高专)批: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
(二)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三)录取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公安类与普通类考生的录取要求,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采用“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方法,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查阅考生电子档案后(公安类专业需政治审查、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全省统一择优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1.公安类、普通类本科3600元/年.人;
2.普通类专科6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学生公寓按住宿条件分为900元、800元和500元/年.人三种。
(三)警用被装等用品购置费3000元(多退少补)。
(四)学习代办费700元(第一年,多退少补)。
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十、奖贷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一)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十一、专业介绍
(一)公安类本科专业介绍
公安类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社会主义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较高文化道德素养,较全面地掌握法律知识、警察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纪律严明、体魄强健、机智勇敢,心理健康,能胜任艰苦、复杂公安工作的具有初步研究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学院贯彻“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戴学员警衔。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1.侦查学专业(文理兼收)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熟悉和掌握侦查学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侦查工作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能够适应侦查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专业核心课程有:侦查学总论、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现场勘查、侦查信息学、法医学、刑事科学技术、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案件侦查、预审学等。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基层所队及其他普通保卫部门工作。
2.治安学专业(文理兼收)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熟悉和掌握治安学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治安工作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能够适应治安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主要专业课有: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信息技术与警务工作、公安人口管理、单位安全保卫等。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基层所队及其他普通保卫部门工作。
3.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含刑事科学技术方向、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
(1)刑事科学技术方向(理工类)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熟悉和掌握刑事科学技术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能够适应刑事科学技术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专业核心课程有:侦查学、犯罪现场勘查、刑事证据学、刑事影像技术、手印学、足迹学、工具痕迹及特殊痕迹检验、枪弹痕迹学、文件检验学、法医学、物证分析、毒物分析等。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侦查技术部门、基层所队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
(2)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理工类)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熟悉和掌握刑事科学技术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能够适应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主要的专业课有: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犯罪侦查与取证、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与管理、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等。学生毕业前须通过国家或省级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信息、网络监察部门,基层所队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
4.经济犯罪侦查专业(理工类)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熟悉和掌握经济犯罪侦查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能够适应经济犯罪侦查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专业核心课程有:侦查学、司法会计、涉税犯罪案件侦查、金融犯罪案件侦查、商业犯罪案件侦查(含公司企业犯罪案件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查)等。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基层所队以及检察机关、工商、税务等经济执法部门工作。
(二)普通类本科专业介绍
1.法学专业(文理兼收)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熟悉和掌握法学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法律工作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能够适应法律实务工作和研究工作。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专业核心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亲属与继承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毕业生适合到国家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
2.行政管理专业(文理兼收)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熟悉和掌握行政管理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能够适应行政管理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专业核心课程有:管理学原理、行政领导学、组织行为学、信息管理概论、公共关系学、非政府组织管理、市政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等。
毕业生适合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中介组织从事管理工作。
(三)普通类专科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网络安全方向,理工类)
通过三年的学习,学生能熟悉和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网络安全管理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实践能力,富有创新精神。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主要专业课有:高等数学、离散数学、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计算机组成原理、C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原理、网络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技术、互联网及其应用、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和专业英语等。学生毕业前需通过国家或省级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
毕业生适合到网络施工、网站建设、网络维护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数据恢复与鉴定等岗位工作。
十二、公安类本科专业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面向本省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根据公安工作的特殊要求,学院在录取公安类本科专业考生时,须经过政治审查和面试(含体能测试)。要求如下:
1.政治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考生除按《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合格。
2.年龄条件
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3.外语条件
各专业限英语语种。
4.身体条件
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过于肥胖或消瘦者均为身体不匀称。判定方法是: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灵敏,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肝功能要求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具体项目及合格标准见后)
具有其他身体缺陷的,由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合格。
5.成绩条件
达到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及体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具体安排及要求
面试对象为本科提前批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线上考生,按照男、女和文、理招生计划的5倍数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通知考生面试。
考生接到面试通知后,须主动向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安局(分局)政工部门或辖区派出所索取《政审表》,也可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fjgat.gov.cn)下载《政审表》,并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政审。《政审表》由政审单位密封后交给考生带到面试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经政审的《政审表》、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运动鞋、运动服,并缴交招生面试体测费10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
1.面试地点和时间
(1)面试地点: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2)面试时间:
各设区市考生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安排表
设区市
时 间
福 州、泉 州、三 明、
南 平、平潭综合实验区
7月3日
厦 门、漳 州、莆 田、
龙 岩、宁 德
7月4日
2.面试程序和方法
招生面试工作按报名、面试、体能测试顺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面试一次,不得重复面试。考生对面试、体能测试有异议,应当日向投诉组提出申诉,次日申诉无效。具体方法如下:
(1)报名
考生交验准考证、身份证、经政审的《政审表》、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后,填写面试表。缴交面试费100元。
(2)面试
考生根据分组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各项面试。面试结论不合格者,不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
考生面试合格后,分组进行三个项目体能测试。每项体能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测试结果。三个项目只要一项不达标准则定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体能测试项目:男生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女生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每位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在当天连续完成三项测试项目,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测试前提出缓测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缓测。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性别
测试项目
合格标准
男
子
10米×4往返跑
11〞6以内(含11〞6)
1000米跑
4′35〞以内(含4′35〞)
立定跳远
2.2米以上(含2.2米)
女
子
10米×4往返跑
12〞6以内(含12〞6)
800米跑
4′30〞以内(含4′30〞)
立定跳远
1.5米以上(含1.5米)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如发现身体和政治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隐瞒重要情况等违反招生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原则
1.执行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志愿优先(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在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合格考生中按计划招生数的1:1.2比例确定投档线,实行全省统一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查阅考生电子档案后,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我院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2.招收女生比例在计划招生数的15%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三、普通类专业本、专科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面向本省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勤奋学习。符合《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
2.外语条件
各专业限英语语种。
3.身体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
4.成绩条件
普通类本科专业达到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专科专业达到高职高专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友情提醒:
(1)我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对学生意志品质、纪律作风、吃苦耐劳精神要求较高,填报时要有思想准备。
(2)我院对全体学生实行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训练强度较大,考生报考需考虑本人身体条件的承受能力。
(三)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采用“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方法,不限地区、不限男女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科批执行今年省招委会新规定)。
(四)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戴学员警衔。
2.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专业学生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通过报考国家公务员、双向选择等途径自主择业。
十四、咨询联系
校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邮编:350007
网址:http//www.fjpsc.edu.cn;http//www.fjjcxy.com
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8030905、83532659、83532647
监督举报电话:0591-83532703、83421321
十五、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福建警察学院(公安类本科)招生计划表》
2.《2012年福建警察学院(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表》
福建警察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1
2012年福建警察学院(公安类本科)招生计划表
招生数
分 类(专业代码)
合计
文史类
理工类
本
科
专
业
侦查学(030502)
控制数
100
70
30
其中女生
10
7
3
治安学(030501)
控制数
50
35
15
其中女生
5
3
2
刑事科学技术(082101)
(刑事科学技术方向)
控制数
50
50
其中女生
5
5
刑事科学技术(082101)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
控制数
50
50
其中女生
5
5
经济犯罪侦查(030507)
控制数
50
50
其中女生
5
5
合 计
300
105
195
其 中 女 生
30
10
20
(单位:人)
附件2
2012年福建警察学院(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表
专业(方
向)
类别
法学
(文/理兼收)
行政管理
(文/理兼收)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
(理工类)
本科
50/50
25/25
0
专科
0
0
100
总计
100
50
100
(单位:人)
2012年福建警察学院公安类本科招生计划表2012年福建警察学院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表福建警察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福建警察学院2012年恢复招收公安专业本科生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福建专科录取名单查询福建警察学院招生网2010年录取查询及分数线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招考800人定向培养分配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招生政策变化公安类不招应届生福建警察学院2010公安类专业不再招应届高中生福建警察学院2008年录取分数线福建警察学院2009年高考录取分数线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2010年不再招高中生福建警察学院招生办2010年高招政策访谈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福建警察学院2008-2009年福建录取分数线